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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求解答?

2025-10-09上海房产与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定金与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求解答?

当合同双方在协议中同时设定了定金及违约金作为违约时的责任承担形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旦发生违约情形,非违约方有权选择对自己更为有利的方式主张权利,即要么请求返还双倍定金(适用于定金罚则),要么按照约定的数额要求支付违约金,二者择一而行这种选择权仅限于非违约方,并且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害方的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防止了双重赔偿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怎解决?

当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首先需要确定该事件是否符合“不可抗力”的定义。如果确实属于不可抗力情形,则受影响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并且双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后续事宜。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寻求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对于同时存在定金与违约金约定的情形,守约方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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